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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监督所

诸暨市卫生监督所店口分所:
       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村卫生监督工作,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网络,实现卫生监督重心下移的工作目标,根据卫生部《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》和诸暨市农村公共卫生体制改革要求,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,2008年7月1日成立诸暨市卫生监督所店口分所,执行日常卫生监管任务。店口分所是诸暨市卫生监督所的下辖职能科室,在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6名,负责店口镇、阮市镇、山下湖镇、江藻镇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。分所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辖区内(店口、阮市、江藻、山下湖)食品卫生、公共场所监督管理;
2、辖区乡镇医院以下医疗机构(村卫生室、个体诊所)监督管理;
3、负责辖区内规定权限内卫生许可证的审查,发放和年度年检工作。
4、负责辖区内各类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,协助总所对大、要案件查处。
5、负责一般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查处,协助总所查处重大举报投诉;
6、负责调查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,协助总所调查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;
7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、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培训,提供卫生法律咨询服务,进行卫生技术指导,监督相关行业和人员的健康检查;
8、协助总所开展卫生监督抽样检验和现场监测工作;
9、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报表统计、上报工作,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、核实、分析、上报;
10、承担总所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执法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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