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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推动店口商贸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

 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加快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外向型经济提质增量,促进商贸服务业持续发展,努力提高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经研究,特提出以下政策意见:
   商贸服务业
一、鼓励三产投资与招商引资
   1、对于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商贸服务项目,其亮化等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,按集镇总体规划设计,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。
   2、对引进境外资金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,在享受市镇两级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前提下,每引进100万美元外资,再奖励3万元人民币。
二、鼓励连锁经营,提升商贸品位
   1、对当年引进国家级以上包括国际知名品牌(商号)的连锁加盟单位并正常开展经营业务的,实用营业场所面积在200㎡以上的,每引进一家,奖励引荐者或加盟单位业主1万元。
   2、鼓励规范发展现代物流业,并实行物流业从原企业中剥离的,按市财政超收分成的规定,返还店口镇的超收分成款全额返还物流企业。
   3、对当年新列入诸暨市级商贸服务业重点投资项目的,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。
三、积极引导三产企业争强创优
   1、当年在本行业中被评为三星级以上企业,给予获奖单位3万元奖励。
   2、当年获得诸暨市级以上奖励的各类农村放心店、农资放心店以及校园放心店,镇级予以同比奖励。
   3、新办从事商业、休闲、娱乐、饮食业的,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,经营面积在300㎡以上的企业,给予0.5万元奖励。
   4、当年新进诸暨市级三产规模企业的,给予2万元奖励;新进诸暨市级三产苗子企业的,给予1万元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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